青阳职教中心关于学生学籍、保籍办理程序的通知
青阳职教中心关于学生学籍、保籍办理程序的通知
各班级: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办理学籍保籍手续,特通知如下:
一、学籍管理:
1、普高、对口升学班(高三)学籍
每年高考结束后一周内班主任将完整的学生学籍表及时交招就办李锦云老师处。
2、职高顶岗实习学籍
每年高三第一学期开学一周内,由班主任提交“学生学籍表”、“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填写完整),幼师班还须提交“学生见习表”(填写完整)。及时交招就办李锦云老师处存档。学生实习期间,班主任要配合招就办搞好学生的跟踪服务工作,做到经常与学生联系。
3、高一、高二学生学籍
每学期考试结束后,期末教师结束会前必须把学籍表填好后及时交招就办李锦云老师处。新学期开学时到招就办李锦云老师处领取。
二、综合高中学生保籍(顶岗实习)办理程序:
1、办理时间:
高二第二学期期末办理。
2、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方可办理保籍申请,否则学校不予办理:
(1)须参加并完成由学校培训处组织的就业前的培训课程。
(2)须提供就业单位证明材料。自谋就业的,须由个人提供就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方可办理保籍申请,由学校推荐就业的,个人不须提供,由学校提供就业单位证明材料。
3、办理程序:
学生书面申请(申请表在招就办领取)→申请人和家长签字→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导处签署意见→培训处签署意见→招就办签署意见→学生到学校财会室交清剩余学期学费,助学办(财会室)签署意见→分管校长审批→学生送招就办李锦云老师处存档。
青阳县职教中心
201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