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电子体育2020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0/09/07 09:40:55  浏览次数:1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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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扶贫攻坚战略,切实做好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的认定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分配资助资源,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助学金的管理办法,根据县教体局828日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布署,扎实开展本校学生资助工作,特制定本认定实施方案。

一、对象要求

1、国家助学金:在校就读、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一、高二年级学生。

2、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可直接享受,无需申请。高三时可由学校内部予以资助。

3、受助学生本学年度无重大违规违纪现象。

二、助学金标准及比例

1、国家助学金标准平均2000/人·年,每月200元,每年共发放10个月。

2、按在校就读的高一、高二学生的15%左右核定资助人数。

3、学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相关费用减免、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认定程序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学生资助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认定程序如下:

各班班主任对班级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认真进行摸底,申请资助的学生应该是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班级进行民主评议后上报,学校资助领导小组会议确定享受助学金的学生名单。

四、认定条件和证明材料

申请助学金的学生主要是以下类型的学生:

1、孤儿(村镇、居委会说明);

2、父母病故或离异的单亲家庭的(村镇、居委会说明);

3、父母或本人残疾的(民政部门颁发残疾证复印件);

4、属低保户家庭的(农村、城镇居民低保证复印件);

5、其他能说明家庭生活困难的材料。

五、工作要求

班主任为认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资助办负责材料初审,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核决定。各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六、咨询投诉电话

    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0566-5029782

校学生资助办公室:0566-5031677

                                       资助办

                                 20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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