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职教中心“市级美好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美好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池教基〔2016〕85号)和《关于印发<青阳县“市级美好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教基[2016]5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品质,扎实推进市级美好校园创建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按照“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要求,努力建设平安校园、生态校园、健康校园、和谐校园,以进一步促进我校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以“四美六好”(即校园环境美、师生行为美、文化特色美、人人心灵美,说得好、写得好、教得好、学得好、管得好、处的好)为主要内容的美好校园创建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市级美好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加强校园管理,规范师生行为,强化学校内涵,提升学校品质,突出学校特色,让学校呈现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教育良好形象,让学校成为学生喜欢、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美好校园。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美好校园创建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为保证市级美好校园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成立“美好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陶春;副组长:刘良宾、张海燕、胡满仓、曹德发;成员:鲍仁虎、
(二)美化校园环境。要进一步做好校园硬化、绿化、亮化、美化、文化等“五化”,尤其注重校园的文化建设,打造书香校园(职责部门:总务处、文明办、教导处、团委)。
(三)强化学校管理。要进一步细化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继续抓好《池州市中小学生(幼儿)基本文明礼仪规范》落实,培养学生正确的学习态度、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个性心理品质。进一步落实《池州市教师十不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池州市严禁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暂行规定》等系列文件,深化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创建为人师表、积极进取的教师队伍(职责部门:教导处、学生处)。
(四)提升学校品质。美好校园重在学校内涵建设与品质提升,结合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面部署学校品质提升工作,制定学校发展五年规划,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抓手,推进学校科学有序发展。切实开展经典诵读活动,有制度有成效。因地制宜挖掘项目特色,打造特色项目,创建学校特色,最终形成省级特色中职学校(职责部门:办公室、教导处、学生处、文明办、团委)。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二)制定方案(
(三)组织实施(
(四)总结、迎接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