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职教中心第二届“校园十佳美德学生”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十佳美德学生”的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学生身边的典型形象,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用先进人物的事迹感动学生,用身边的榜样打动学生,引导学生学习美德、弘扬美德、践行美德,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用行动关爱社会、校园、他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二、评选范围:在校学生
三、评选标准:
“十佳美德学生”基本标准为:突出考量家庭、学校、社会三大成长空间,突出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上向善、品行优良,阳光健康、全面发展,突出在青少年人群体中能起到榜样作用,得到所在学校和社区(村)的大力支持,在以下三个方面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事迹突出。具体包括:
1.爱国:爱国爱党、关心集体、志存高远、成才报国;
2.敬业:勤奋好学、热爱劳动、创新进取、勤俭自强;
3.诚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知行合一、正直善良;
4.友善:言行文明、尊师孝亲、团结友善、助人为乐。
备注:已经评选为“第一届美德学生”者,不再推荐。
四、评选步骤:
1、请各班主任对照评选条件每班推荐1名候选人,规范填写候选人推荐表和候选人事迹材料。(表内填写50字以内的推荐词,另附页写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
2、学校将从推荐人中评选校级“十佳美德学生”。
3、材料送评截止时间:请于4月12日前各班级收齐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上交学生处吴兆虎老师。
4、4月13日,组委会公示各候选人事迹材料并进行评选。
5、4月19日,上报学校审核。
6、4月23日,举办颁奖仪式。
五、活动要求:
1、抓住契机,精心落实。各班要将此次评选活动作为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认真抓紧抓好。利用班会等机会广泛发动学生踊跃参与,努力扩大参与面,使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我校学生提升道德品质,争做美德学生的过程,成为我校学生自觉参与、自我教育的过程。
2、深入宣传,形成氛围。各班要把在评选过程中的感人的事迹及时报给学校,并在班级及时宣传,让我校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推进我校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学生处
2018年4月2日
青阳县职教中心第二届“校园美德学生”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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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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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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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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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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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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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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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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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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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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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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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另用A4纸打印附后页(10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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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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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择要选填,最多填写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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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意见 |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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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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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