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电子体育安全管理工作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20/08/13 12:54:41  浏览次数: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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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处工作职责

总要求:

学生处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有事必须按学校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增强岗位服务意识,创建和谐、文明、安全的校园。

具体职责:

1.负责制定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完成工作总结。

3.负责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地震等演练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4.负责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定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法制教育等活动,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5.负责进行校风校纪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6.负责新生入学教育和军训组织工作。

7.负责新生体质健康摸排登记工作。

8.负责本处室文明创建工作。

9.负责学生违纪的处理、教育和备案工作。

10.负责各班级、寝室、学生的评优评先工作。

11.负责做好住宿学生的安全、卫生及生活纪律的教育工作。并指导、督促班主任、宿舍管理员做好住校生教育管理工作。

12.负责寝室管理员的管理工作。

13、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定期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14、负责本部门各类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5、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开云电子体育安全管理工作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开云电子体育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1.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

(1)不法分子聚众闹事;(2)师生非正常伤亡;(3)恐怖袭击。

2.突发火灾类事件

(1)用电引起的火灾;(2)实验时引起的火灾;(3)用火引起火灾。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食品引起的突发事件;(2)空气污染引起的学生中毒事件。

(3) 传染性疾病事件

4.突发事故灾害事件

(1)建筑物倒塌;(2)拥挤踩塌的重大安全事故;

(3)校园内交通安全事故;(4)溺水事件;(5)触电事件;

(6)不可预见的人为事件;

(7)体育课、各类实验课、微机课引起的突发事件。

5.突发自然灾害事件

(1)洪水;(2)台风;(3)地震;(4)龙卷风;(5)冰雹;雷击。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成立应急工作指挥中心

总 指 挥:陶春

副总指挥:刘良宾、张海燕、胡满仓

成    员:甘国兵、石君祥、金诗平、钱璇、陈建丰、张红旗、黄青、程立新、储照龙、张正海、各班班主任

下设办公室,甘国兵任办公室主任

现场抢救组:胡满仓(组长)石君祥、金诗平、张正海、陈建丰

伤患救助组:张海燕(组长)钱  璇、程立新、黄青

善后处理组:刘良宾(组长)甘国兵、张红旗、储照龙

2.明确工作职责

    应急小组负责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处理;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现场抢救组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紧急抢救现场伤患人员等。

伤患救助组负责救助现场伤患人员;护送伤患人员人院就医,随时掌握伤患人员的动态。

善后处理组负责安抚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情绪,接待、听取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意见等。

办公室负责事故相关信息的整理、信息的传阅、相关材料的记录、报送和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档案留存,并接待各类咨询、采访等

三、应急处理程序

1.实行紧急事件报告制度。全体教职工、学生对发生在本校或校外的涉及我校师生安全的各项紧急事件或重大安全隐患或接到群众报告的紧急情况,均有责任以最快捷的方式把紧急情况向当天的学校行政值日报告,不得延误。

2.学校行政值日发生紧急情况或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应立即询问了解事件发生的情况(如时间、地点、性质严重程度、损失情况等)以最快的速度向总指挥汇报,总指挥外出,向第一副总指挥汇报(依此类推),同时,行政值日应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进行先期应急处理(如有必要可就近就快组织部分教师偕同前往)。

3.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应做好三件事。

(1)应立即把紧急情况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如主管局、派出所、医院、消防队等部门),并马上赶赴现场(或派得力人员赶赴现场),尽快组织施救,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马上指导办公室主任召集其他小组成员召开紧急会议,快速拟定初步应急处理方案。

(3)组长或副组长应根据拟定的初步处理方案,按小组成员的职能进行合理分工,分头完成各自任务

4.保持通信畅通

学生在校期间,应急工作组成员和各班班主任必须必须保证手机或宅电24小时通畅,以保证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5.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

(1)信息经校长批准后快速报送至主管局

(2)信息经校长批准后报送当地公安部门。

所报的信息内容要准确、详实、不瞒报、不漏报。

6.常用报警电话:

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交通事故电话122;

恐怖袭击报警电话:110或5021325。

7.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同时拨打119电话,学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并配合消防警察做好灭火抢险工作。积极做好师生、财产安全的善后工作。

8.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定期检查各教室、寝室楼梯栏杆的稳固性,并记录。有隐患的立即加固修复,确保栏杆的安全使用。

(2)预防拥挤踩踏事故,消除安全隐患,课间操、集会结束及早、中、晚放学学生疏散时,行政值班人员定人、定岗、定位,确保师生人生安全。

(3)动员我校师生员工,发现安全隐患的部位立即报告,群治群防,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9.体育课、实验课、微机课事故处理办法。

(1)体育课出现的重大伤害事故,

应快速救助伤者或拨打120急救电话,该授课教师指定班干将其他学生带回教室,陪同伤者前往医院,处理救治事宜。并同时向校领导报告,必要时通知该生监护人,

(2)实验课出现的重大事故。属重大伤害事故的,按上述(1)处理,属易燃物造成的重大伤害事故,并向属地公安部门报告,配合公安人员处理善后,稳定整个学校的教学秩序。

(3)微机课出现的重大事故处理

a)切断微机室总电源;

b)火灾或爆炸事故出现,首先疏散学生,然后确保教师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抢救公、私财产,同时按上述有关条款应急处理。

四、事故防范监控

1.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班级、各部门要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按照签定的《创建平安校园责任书》的要求,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排查和整改。

2.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查处事故责任人。

五、本预案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1.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1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的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6.按照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18.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19.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21.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23.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4.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25.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6.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27.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

28.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29.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心照顾兄弟姐妹。

30.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31.待客热情,起立迎送。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2.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33.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

34.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

35.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37.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

38.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

39.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

40.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

1.爱祖国,有梦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志存高远,服务人民,奉献社会。

2.爱学习,有专长。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学苦练,精益求精;不会就学,不懂就问。

3.爱劳动,图自强。尊重劳动,勇于创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从我做起,脚踏实地。

4.讲文明,重修养。尊师孝亲,友善待人;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见贤思齐。

5.遵法纪,守规章。遵守法律,依法做事;遵守校纪,依纪行为;遵守行规,依规行事。

6.辨美丑,立形象。情趣健康,向善向美;仪容整洁,衣着得体;举止文明,落落大方。

7.强体魄,保健康。按时作息,坚持锻炼;讲究卫生,保持清洁;珍爱生命,注意安全。

8.树自信,勇担当。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珍惜青春,不怕挫折;敬业乐群,勇担责任。






五、开云电子体育学生一日常规

一、起床

1.早晨起床铃一响,除病号外一律立即起床,动作要敏捷(病号凭请假条向班主任或值周老师请假),同寝室的同学要相互提醒。

2.洗漱:起床后,按先后顺序到洗漱间洗漱,相互谦让,不得拥挤,要节约用水,不得在寝室门口洗漱。

3.注意仪表端庄,衣服整洁,不戴首饰,不染发,不烫发;男生不留长发,不留小胡子,不剃光头,女生不化妆,不穿高跟鞋。

二、整理内务

1.宿舍物品一律按《文明寝室标准》摆放整齐,以“整洁、美观、统一”为原则,床铺按统一规定位置摆放整齐,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2.将被子横四折,竖三折叠成方块形,被口朝外,摆放在靠近窗口的位置。枕头理平,外沿与被子平齐。

3.鞋子统一放在床下,上下铺以中间为界,上铺在左,下铺在右,鞋跟朝外,鞋沿在一条直线上。日常清扫工具摆放在门后。

三、早读和晨练

学生按时参加晨练,由老师点名进行考勤。

四、就餐

1.按时到学校食堂就餐,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相互谦让,节约粮食。

2.残渣剩饭倒在指定垃圾桶内,不得随意丢弃。

五、上课

1.每节课预备铃响起,立即进入教室坐好,将该节课的书和学习用品放在桌面上,静候老师上课,不得在教室外逗留,上课迟到要向老师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

2.上、下课应全体起立,脱帽向老师致敬、问好,待老师允许后方可就座或下课。

3.听课时,坐姿要端正,积极思考,认真做笔记,不得随便讲话或做小动作,不准做与本节课无关的事。发言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方可回答。回答问题时声音要响亮,不得随意插话。

4.上课时不得随便调动座位或离开上课地点。违反课堂纪律者应接受任课老师批评、帮助。不得与任课老师顶撞或无理取闹。

5.下课要主动让老师先出教室门,课后,值日生应及时擦黑板,课间不得在教室内和走廊打闹、奔跑及大声喧哗。

6.除学校组织的活动外,校内禁止打扑克、哄闹或做不正当游戏。学生个人不得携带运动类球进教室,严禁在室内或走廊内打踢球。

7.课间休息,学生不得出校门;未到放学时间,学生不得擅自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需班主任签发离校证明,在校门卫处登记后方可离校。

8.非住校生下午放学后要按时离校回家。未经老师同意不要在校内逗留,也不要去校外玩耍。

六、课外

1.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举行的各类课外活动。

2.参加课外活动要文明有序,发生摩擦时要冷静,并及时向班干和班主任或值班老师汇报,通过正常渠道解决问题,不骂人、不打架。

3.不得进入网吧及不符合学生身份的场所,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遇到意外要及时向班干部和班主任汇报。

4.学生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成长阶段,世界观还未形成,要正确处理同性及异性同学之间的关系,保持适当的距离,不早恋。

七、考勤及请假

1.各班负责考勤的学生干部,应准确无误地记载每天迟到、早退、缺席的人数和节数,每天向班主任报告,并认真填写班级日志。

2.学生不准旷课。早读、广播操及课外活动课不得无故缺席。

3.事假必须有家长的签章假条,一般须事先申请,经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教导处批准。病假须有医院证明和家长签章证明。因病因伤不能参加广播操、课外活动及体育课,须事先向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办妥请假手续。

八、卫生保洁

1.提倡人人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五不”:不喝生水、不吃腐败变质食物、不吸烟、不饮酒、校内不吃零食。

2.认真做好教室及包干区卫生值日工作。各班级教室及包干区保持卫生整洁。

3.教室内做到课桌椅排列整齐;门窗清洁明亮;地面和课桌内无果壳纸屑;黑板、桌面、墙壁等处无脚印、球印和乱涂乱刻痕迹。墙角四周无蜘蛛网。

4.保持公共场所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抛果壳纸屑和乱涂乱刻乱画。不准将纸屑杂物抛入花坛树丛,不准向教室及宿舍窗外沿沟抛掷杂物,不准乱倒垃圾。

九、作业

1.学生作业包括书面、口头、预习、操练等部分,应按时完成各科作业,不拖拉、不少做。

2.做作业前要先复习当天所学功课,消化、理解教材内容及老师所讲授的知识,然后认真做作业。

3.作业要独立完成,不抄袭。

4.作业的格式要规范,符合任课老师的要求。书写工整、字迹端正、书写规范、作业本整洁。

5.作业有错即改,及时订正。 

6.实训课听从教师指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劳动保护和安全。

十、集会活动

1.升国旗、奏、唱国歌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2.全校或年级广播会时,任何人不得关闭、破坏广播器材,学生应静心听讲,不做作业,不看书报,不做其他与会无关之事。

3.参加集会,开会前由班主任或班委干部在指定地点负责整队入座,队伍应保持安静,不讲话,不做其他事。

4.在剧场开会或观看电影演出时,按指定座位就座。保持安静,不起哄滋事,不吃零食。不随便走动。不迟到、不早退,做文明观众。

5.外出集体活动(包括参观、社会实践、郊游等)注意安全,听从组织者的安排,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不做损害学校声誉的事。每次集会活动后都要进行文明卫生的落实检查。

十一、晚自习

1.住校生按时上完三节晚自习,中途不得随意离开教室。

2.非住校生要求在校上晚自习,开学时由家长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可参加学校晚自习,同时遵守相应规定,要保持相对稳定。

十二、就寝

1.下自习后按时直接回寝室,不得互串寝室,向其它寝室人借用物品时,要站在寝室门外等候,未经同意,不得进入他人寝室。

2.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电、用水。

3.服从公寓管理员的管理,按时熄灯、睡觉。

4.不得在校外留宿,病、事假回家需在公寓管理员处登记,回校后报告管理员。










六、开云电子体育学生文明礼仪要求

一、仪表要求
学生仪表要端庄、衣着整洁、朴素、大方、富有朝气,男生不准只穿背心、拖鞋、大裤衩进校;女生不得袒胸露肩进校。 发型干净整洁,符合中学生的身份。  

二、语言要求

1.学好用好你好、谢谢、请、早、好、再见!对不起、没关系、别客气、不用谢等礼貌用语。

2.和别人交谈时要态度诚恳,语言和谐,称呼要规范,不要随意打断别人讲话。
    3.
自觉做到不讲粗话、不骂人、不开无益的玩笑。
三、文明礼貌要求
    1.
见到老师要主动问好。

2.学生与老师、来宾交谈时,应主动让座,并要面对他们认真听讲。
    3.
学生进教师办公室要敲门或喊报告,等待教师说请进后再进入。在办公室不得乱翻老师的书籍或其他东西。
    4.
师生同时进教室时,学生应主动让老师先行。学生同时上下楼梯应先下后上,靠右边行走,不得争先恐后。

5.尊重老师的劳动,认真听课,认真及时地按要求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6.服从教师的正确领导、管理。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不得有意顶撞老师。不给老师起外号,不在背后对老师评头品足。

四、集会要求

1.每周一或重大节日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升旗仪式,升旗时要庄严肃穆,面对国旗行注目礼,高唱国歌。

2.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会,要准时到场,在指定位置就座,不得随便离开座位。在会场内要保持安静,一切行动听从大会统一指挥。

3.认真听讲,对报告人、演讲人讲话开始和结束都应热烈鼓掌。观看节目,在节目演完时要热烈鼓掌以示尊重。

4.学生上台发言,开始和结束都要向听众敬礼。

5.大会结束,待领导、报告人或来宾离开会场后,再有秩序地退场。

五、卫生要求

1.讲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文明如厕,及时冲水,便纸入篓。尊重保洁员的劳动。

2.讲究个人卫生、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服、勤剪指甲。

3.认真做好教室、寝室、环境卫生区的清扫保洁工作,坚持每天两小扫,每周一大扫。

4.积极参与绿化、美化、净化校园的活动。校内不准骑车,自行车要按规定摆放在指定位置,不准乱摆乱放。

六、爱护公物要求

1.树立爱护公物是每个学生的美德和责任的观念。

2.离开教室时要关好门窗、电灯、风扇,节约用水用电。

3.要爱护学校的教学设备和校园里的花草树木,不在墙壁和一切财物上乱写乱画乱刻。不摇树、不摘叶、不采花、不剥皮、不攀折、不随意践踏草坪。

4.学生不小心损坏公物者,根据情节损坏程度照现价赔偿。

5.有意损坏公物者,视情节轻重照现价处以一至三倍的罚款。特别恶劣除罚款外,还要给予行政处分。

七、课间要求  

1.课间要文明休息,不在走廊和操场上追逐打闹,不得坐在走廓栏杆上聊天,不开过头玩笑,不窜教室。

2.同学之间产生分歧和矛盾要互谅互让,同学间一时解决不了的纠纷应通过班主任妥善解决。旁人不得挑拨扩大矛盾,严禁集群哄闹、纠集校外人员插手

八、个性心理素质方面具有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正义感,有善良、正直、诚实、守信、谦虚、求实、自信、勇敢、创新的性格,有不屈不挠的意志力,有高尚广泛的爱好和高雅的情趣。








七、开云电子体育学生安全守则

为增加学生的安全意识,保护全体同学们的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护工作,特制定本守则。

1.不准带有安全隐患的物品进入校园,如:刀子、弹弓、针管、鞭子、匕首、钢管、铁锤等,以免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2.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等必须经学校同意,活动时,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教室无人时要锁门,寒暑假要关好门窗。宿舍的钥匙要妥善保管,不能借给外人使用;教室钥匙应由专人保管,未经同意不得私自配换。

4.个人钱及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晒在室外的衣物,夜间必须收回,如有遗失,应报告宿舍管理员。

5.学生要经大门进出学校,严禁攀爬学校的大门。严禁翻越围墙、攀爬树木、单双杠、篮球支架等危险范畴的建筑和其它设施。不得坐在栏杆、扶手和窗台上,不准爬楼顶等高然建筑物。

6.课外活动期间,不准在凉台、楼梯、走廊等处打闹、跳跃或推搡;不准趴伏于高层楼梯栏杆处向下俯看,做危险动作;不准猛关门窗;不准在校园里追打投掷砖头、石子、木棍等危险物。上下楼时要有序,不拥、不挤。

7.不准私自乱接乱用电器,不准私自更换灯泡,不准碰触任何电器设备。发现用电设施如开关盒、线路损坏或裸露,要立即报修,并保护好现场,不准触动,以免发生意外。

8.打扫卫生时,日光灯和二层以上的窗户玻璃外侧可不擦试,以免发生意外。

9.不准吸烟,不准在宿舍点蜡烛,以免引起火灾。

10.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等危险品;严禁携带管制刀具;一经查出要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1.遵守校园秩序,不准私自外出,学生在校内学习和外出实习期间,不得私自下河游泳,否则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概由本人负责。

12.按时返校,不准私自容留外人住宿。学生晚上一律按时就寝,晚归者要服从学校执勤人员和宿舍管理人员的询问、登记。不得在外留宿,特殊情况需在校外住宿者应征得班主任同意。

13.严守交通规则,不搭乘无牌、无证、超载等非法或不合格车辆;不骑机动车或电动车、滑板车上下学。

14.楼梯口、门厅、门前禁止停放自行车等杂物,以免堵塞交通,引发事故。

15.学生无论在校内或校外,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赌博、不准酗酒和打架斗殴,一经发现要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6.走读学生要按时到校、按时回家,不要在往返学校途中逗留或放学后滞留在学校。途中因故逗留学生要及时告知家长和老师;周末不回家的住校学生必须在征得家长同意的前提下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报学生处批准。

17.上学、放学途中,学生应有较强的安全意识。不要与陌生人接触,不上陌生车辆,不走偏僻黑暗道路,不置身险境,家在同一方向的本校同学尽可能结伴同行。

18.不得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敲诈勒索;不准威胁他人,不准强借或威逼索要、抢劫他人财物;不得偷窃他人财物;不允许学生之间拉帮结派,野蛮霸道处理问题;不得找其他学校学生或社会青年解决所谓同学之间的矛盾;不得发泄私愤恶意报复伤害他人或破坏他人财物。

19.上课期间不准和非直系亲属外出,谨防坏人伤害、绑架、拐骗。未经班主任、大门口值班教师批准,不准出校,更不允许擅自离校;不准与陌生人接触或跟其出走,不要接陌生人的物品,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校长或老师。如发生重大意外事件,不要惊慌拥挤,服从指挥,有序撤离。

20.劳动大扫除时,使用劳动工具要注意安全,禁止拿劳动工具打闹追逐,碰伤他人;擦门窗要特别小心,防止被划伤;不得用湿手、湿布擦拭带电的日光灯,电器插座等,谨防触电。

21.进入校门要自觉下车,校园内不准骑自行车、电动车。车辆要按指定位置整齐存放,同时要落锁。不慎碰倒别人自行车,应自觉扶起。




八、开云电子体育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做到不缺岗,不漏岗。并保持通讯畅通。

2.督促学生按时起床,确保学生准时离开宿舍。

3.学生进宿舍后宿管员需在各楼层巡视,密切注意学生行为,做好违纪记录,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行政值班人员或相关班主任。

要求:每日记录缺席学生名单,凡发现有无故缺席或无特殊情况不归者,及时与相关班主任联系。

4.晚上1000准时熄灯,熄灯前,必须对各寝室进行点名,若发现学生不在的,须及时与相关班主任联系,并做好记录。维持宿舍纪律,让学生安静下来。

5.处理宿舍区突发违纪事件。如果学生晚自习结束后有急病的,应及时与相关班主任老师联系或先送医院。

6.负责本楼安全保卫工作,发现宿舍区事故苗头及时排除,并报学生处。

7.做好宿舍区保洁工作,每天打扫本楼公共部位及宿舍周边环境卫生。

1)楼前场地、楼梯、路面每天清扫。

2)草坪绿化带每天保洁。

8.本楼损坏物品报修(注明班级、宿舍、学生姓名)

9.按时开关宿舍大楼大门、电灯,管理好宿舍钥匙。

10.检查灭火器是否处于可使用状态。


九、宿舍管理员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教育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的理念,提高宿管

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使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同时作为评选“优秀宿管员”考虑的依据。

二、考核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

2.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全面考核,综合评定。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分为三个等次,优秀、合格、不合格。每月达到90分以上为优秀(发放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发放奖励性工资);60—90分为合格(发放基本工资);60分以下为不合格(没有基本工资),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学校将视情况对其解聘。

2.宿管员每月按100分折算,按考核项目逐一考核,直接采取扣分制,直接从绩效工资中扣除,每期结束时,转换成绩效得分,每分1元,作为评优的依据。

3.在每月考核的基础上,学期末进行全面考核,评出学期“优秀宿管员”。

四、考核细则

1.宿管员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起床离寝检查工作,按时催促学生起床、洗漱及离开寝楼;锁门前,对各寝进行检查,避免有学生逗留宿舍现象。如有学生逗留宿舍(特殊原因除外),影响上课而未发现,一次扣1分。(满分5分)

2.宿管员应按时值班(白天值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4:00,安排1人值班;学生放学时间所有管理员必须全部到岗值班),上班期间坚守岗位,保持辖区公共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含拖把、扫把、走廊物品)。每发现一次离岗现象扣2分。(满分10分)

3.宿管员应认真做好门口人员进出把关工作。非学校统一回寝时间内进入宿舍的学生,要检查手续,经许可后方可进入宿舍,并提醒其及时离开宿舍。非统一回寝时间内将未履行手续的学生放入宿舍,或未发现学生私入宿舍,最后引起财物纠纷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统一回寝室时间,宿管员要严防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如有校外人员进入宿舍,造成不良后果的,每一次扣10分。(满分30分)

4.若遇紧急情况联系不上或通知不来的,每次扣1分。(满分5分)

5.公共卫生每天打扫一次,学生宿舍每学期消毒2次,未按规定打扫、垃圾未及时清理,消毒的,每次扣5分。(满分10分)

6.因学校工作需要(含节假日),临时安排任务的,不服从、不执行的,每次扣5分。(满分10分)

7.宿管员在应该巡视的时间段内未按要求巡视,致使学生回寝休息时段发生打架、喧哗嬉闹、饮酒打牌、聚众捣乱等事件的,每次扣10分。(满分30分);因脱岗、私自离岗或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认定为失职行为,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作出处理,绩效奖全部扣除。

五、本方案从2018年3月1日执行,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处。




















十、开云电子体育住宿生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教学秩序的顺利进行,加大对住宿生的管理力度,使住宿生的管理逐步形成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住宿生管理制度。

一、寝室安全

1.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按时参加早操及早、晚自习。熄灯后不允许说话,嘻笑、打闹。严禁翻墙进出、夜不归宿、深夜迟归。一经发现,严肃教育,并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3.早晚自习、白天上课期间不得在寝室逗留,若有特殊情况,要向班主任请假。

4.平常不得在校外住宿,在校外住宿的,家长必须到校在学生处办理相关手续。

5.星期六、日等节假日及时回家,不得留校。外县住宿生双休及节假日不回家的,要严格遵守学校及寝室管理制度。

6.加强防火、防盗、防电意识。不在寝室内点蜡烛、点蚊烟、生火。不得随意触摸、乱接电线、开关、灯头,严禁使用电磁炉、电水壶、酒精炉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予以没收不再归还。保管好个人的财物,发现有偷盗等不良行为的人及时举报。

7.不攀爬阳台、围墙,上下楼梯要走稳,上下床要看准。不得下河洗澡,不追打、逗、闹,开玩笑要有度。严禁楼上学生向楼下抛杂物。

8.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寝室住宿,不得私自调换,禁止留宿非寝室人员,禁止他人在寝室逗留,禁止乱串宿舍。一经发现,并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9.严禁在寝室打架、吸烟、酗酒、赌博、举办生日宴会,发现有以上现象将通知班主任及家长,并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10.学生宿舍禁止藏匿或携带管制刀具、钝器,禁止存放强酸、强碱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禁止焚烧废纸杂物,乱丢烟蒂。

11.严禁在宿舍打球、踢球等。禁止在宿舍高声播放音像制品,吹奏乐器要尽量避免打扰他人休息。禁止高声喧哗、起哄,扰乱周围环境。

12.严禁随便动用设在宿舍楼里的消防设施。

13.同学间相互帮助,搞好团结,有矛盾及时与管理员或班主任联系,遇到困难时及时向管理员或学校报告。

二、寝室卫生

1.搞好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发现有传染病及时报告。

2.每个宿舍安排寝室长并安排好值日生,值日生每天必须保证宿舍和走廊的清洁,垃圾及时倒掉。做到无痰迹,无杂物。寝室做到窗明几净,空气新鲜。不乱扔纸屑,果壳,不在墙、门、窗上乱写乱涂,不随地吐痰,不向门外、窗外乱抛杂物和污水及时清倒。

3.宿舍被褥叠放整齐,物品及卫生工具摆放合理有序。

4.不在宿舍内用膳(学生生病除外),不要将废纸、杂物丢入洗脸池、便槽内,确保管道畅通。

5.爱护公共财物,注意保护好寝室内的物品,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还将给予纪律处分。

6.注意饮食卫生,不买不吃变质、发霉、过期的食物。

7.服从寝室管理员安排,积极搞好公共区域的卫生。

三、其它

1.宿舍作适当调整时,应服从安排,不得无故拖延或拒搬。

2.学生毕业或实习时,以宿舍为单位,向总务处做好寝室财产移交手续。

望全体住宿生自觉遵守以上各项制度,学生处定期检查各寝室,对检查结果作为班级考核的依据之一。













十一、开云电子体育外县住宿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外县住宿生管理,确保双休在校的安全,特制定《县外住宿生管理制度》。

1.双休日住校期间,服从寝室管理员的管理。

2.白天要在校内,确需外出,必须跟寝室值班管理员请假,外出时,要注意交通安全。

3.禁止进入网吧、KTV、色情场所。

4.下午6:00后要进寝室,晚上严禁私自外出。

5.严禁携带管制刀具、香烟、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寝室。

6.不准在寝室内私拉私接电线。

7.不准在寝室内酗酒、赌博、抽烟、打牌,不准在寝室内举行生日宴会。

8.不准在寝室内煮饭,烧菜。

9.不准带非本寝室人员进入寝室,不许带非本寝室人员在寝室里住宿

10.严禁坐在窗台和寝室走廊护栏上。








十二、开云电子体育学生上下学途中安全要求

为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走读学生要按时到校、按时回家,不要在往返学校途中逗留或放学后滞留在学校。途中因故逗留学生要及时告知家长和老师;周末不回家的住校学生必须在征得家长同意的前提下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报学生处批准。

二、上学、放学途中,学生应有较强的安全意识。不要与陌生人接触,不上陌生车辆,不走偏僻黑暗道路,不置身险境,家在同一方向的本校同学尽可能结伴同行。

三、上学、放学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乘搭公共汽车辆时,要在车停稳后才可上下;不搭乘无牌、无证、超载等非法或不合格车辆,不搭乘超载车辆和病车;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上下车时不要拥挤,做到文明乘车;严禁学生驾驶机动车辆,严禁16周岁以下学生骑电瓶车;学生骑自行车或电瓶车时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靠右行驶,不得骑车带人;学生步行时也应注意不要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不要在道路中间逗留,过路口时要左右察看,走人行横道,不急停疾跑,不随意横穿马路,不闯红灯,确保安全通过。

四、上学、放学途中,严禁学生进行打牌、下棋、打球、登山等娱乐活动;严禁学生下河洗澡或玩水、烧火、攀岩等危险行为,不在桥梁上逗留;严禁学生进入网吧、游戏厅、歌厅等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娱乐场所;严禁学生有其它导致滞留晚归的违纪行为。

五、上学、放学同行的学生要发扬互帮互助的道德风尚。大同学爱护小同学,一个学生有困难,大家主动帮助;遇事时应立即跟家长或老师取得联系,紧急情况可大声呼救或拨打“110”报警求助。




















十三、校外住宿生、学生骑机动车辆上下学、艺体生管理规定

学校为加强校外住宿生、学生骑机动车辆上下学、艺体生的管理,确保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每学期开学一周内,班主任要及时对校外住宿生、学生骑机动车辆上下学、艺体生进行摸排,并在《班级安全检查表》上详细登记。所涉及的相关学生,班主任要及时组织并告知学生家长必须来校到学生处亲自填写相关申请表,并在“安全承诺书”或“告知书”上签字。若家长在外地打工,不能及时回家的,要求班主任以短信的方式告知家长,询问学生以上情况是否属实,强调安全责任, 并让家长必须回复短信,明确表态。(短信要保存)

2.对校外住宿生,班主任要不定期对学生住处进行检查,对住宿条件差、房东管理不严、存在各个方面安全隐患的,要求强行搬出。

3.班主任要加强对艺体生的管理,在校外进行专业训练的,要遵守交通规则,训练结束时,住校生要按时到校,走读生要按时回家。体育特长生,因利用下午放学后时间训练,学生需要洗澡、吃饭,晚自习第一节课不能按时上课,班主任要告知学生及家长一切安全责任自负,并要求住校生按时返校上晚自习,走读生按时回家。

4.学校明确规定,严禁学生骑机动车车辆上下学,若有学生执意要骑机动车辆上下学的,按“管理规定第一条”执行。骑车要遵守交通规则,骑车不带人,不骑快车,不借车与他人,不与他人借车,骑车要带安全头盔。


十四、开云电子体育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为了加强学校的德育和管理工作,强化学生的养成教育,全面科学地评定每个学生的德育水平,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促进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中职生守则》、《中职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对学生德、智、体各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和评定,以加强校风校纪建设,提高全体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每人每月操行基础分为80分,考核过程中的加分和扣分在此基础上进行累加和扣除,最终计算出当月的操行分。每学期德育学分满分为5分。

二、操行考核的内容包括出勤表现、遵守纪律、文明素养、仪容仪表、内务卫生、爱护公物、好人好事、违纪处分等日常行为规范的表现(考核细则附后)。

三、操行每周累计一次,每月汇总一次,期末总评平均一次,计算学期操行得分,每个班级可根据学校操行评定考核的相关规定,制定班级具体的实施细则,由班主任、班委会、团支部组成人员分类进行考核并根据每个学生的实际表现情况给予评定。

四、操行考核应公平、公正。每一项加、减分必须要有依据来源,并要有严格的原始登记,每学期学生的德育学分如实记入班主任工作手册,并送学生处备案。

五、每月考核结果须公示。班主任对学生操行评定情况进行每周点评,每月小结,学期总评。对操行表现突出同学要及时给予表彰,优先参评“文明学生”、“三好学生”,对问题突出的学生进行重点教育,从而抓两头带中间。

六、操行等次按每学期考核结果分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合格(6080)、不及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记入个人学籍档案。

德育学分方式:

一学期操行积分占60%,评议分占40%(其中班主任评议占20%,任课教师评议占10%,本班学生评议占10%)。

德育积分和评议两项之和达85分(含85分)以上:德育学分计5分;

70分(含70分)以上:德育学分计4分;

60分(含60分)以上:德育学分计3分;

七、操行评定结果的运用。操行评定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学生就业推荐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1.班级操行评定平均分为优秀的,学校优先安排就业,并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同时,学生毕业后,需要二次就业的,学校根据个人意向给予推荐。

2.订单培养班级的学生在操行评定中表现突出的,由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从优安排工作岗位。

3.操行评定不合格,或者班级操行评定排名最后10%名次内的学生,学校不予推荐就业,或根据学生后期表现由学校最后安排推荐。

4.各类先进个人的评选,操行评定须为良好以上。

5.操行分不及格者,国家助学金缓发。连续两个月操行分不及格的,不享受校发助学金并通知家长到学校配合教育。

6.期末考试不及格课程超过学籍管理规定,且当年操行评定不及格,予以试读或留级。操行评定连续两学期不及格,且班级排名连续倒数前三名者,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

八、学生处有计划地对操行行为差的学生举办德育学习班,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促进后进生的转化
















十五、开云电子体育机动车、非机动车校园停放暂行规定

根据县文明创建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文明创建的要求,现就师生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自行车停放

学生自行车一律有序停放在学校进门主干道上坡右侧车棚内,做到停放有序、文明出入。对无序停放的车辆由文明督查志愿者暂扣并交学生处处理。

二、学生机动车、电动车停放

 1. 2号教学楼各班级学生车辆应从西大门进入学校,车辆应有序停放在西大门右侧车棚内,做到停放有序、文明出入。对无序停放的车辆由文明督查志愿者暂扣并交学生处处理。

 2. 3号教学楼各班级学生车辆应从北大门进入,车辆有序停放在食堂前面的2个车棚,做到停放有序、文明出入。对无序停放的车辆由文明督查志愿者暂扣并交学生处处理。

三、教师车辆停放

1.教师的车辆应停放在在食堂和5号楼之间的车棚以及1号教学楼与9号楼之间的车棚,做到停放有序、文明出入。

2. 教师的机动车辆车应停放入位,严禁任性停放,尤其不得在学校的主干道上停放(不含设立的停车位)。

广大师生应积极宣传并共同遵守上述规定,停放合规、文明出入,打造平安校园。

四、进入校园的校外公务车辆参照执行上述规定。

十六、寝室卫生检查评分细则

              (总分60分)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及责任区的管理,进一步深化校园文明工程建设,依据《学生宿舍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特拟定以下评分细则:

一. 整齐(共25分)(三齐)

1.床上卧具叠放整齐(10分)

被子一床未叠扣3分,三床及三床以上未叠扣10分;若被子平铺每床扣1分;若被子叠放整齐,但床上衣物乱放者扣2分/床;若被子床单脏扣2分/张,枕巾脏扣1分/张,直至扣完10分为止。

2.床下物品收拾整齐(5分)

鞋、衣、物等乱放者扣1分/床(若鞋摆放整齐,衣、物等用盆桶等装好者则不扣分),床下有积灰、垃圾、纸、烟灰、果皮等扣2分/床,脏衣服1件扣1分;烟头每个扣3分;扣完为止。

3.室内用品摆放整齐(10分)

主要针对室内书桌、书台上的书籍、洗漱用品、椅子、盆子较乱扣1—5分,很乱扣5--10分。

二、干净(25分)

1.门、窗、桌、椅干净(10分)

门未擦者扣2分;窗未擦者扣2分/扇,门窗未擦干净者各扣1—2分,窗台有垃圾扣2分。桌面未擦干净者扣2分;扣完为止。

2.墙壁、地面、阳台、天花板、灯具干净(10分)

地面未打扫扣5分,少量垃圾扣1—3分,较多垃圾扣3-5分,垃圾桶内垃圾未倒扣2分。墙壁,天花板有蜘蛛网等杂物未扫净者扣1—3分,扣完10分为止。

3.室内空气质量,走廊、过道、墙壁干净。(5分)

室内空气质量差扣5分,寝室门外墙壁有脚印、球印、乱刻乱画现象,以及向阳台下扫垃圾、扔纸团等。球印、脚印扣1分/个;向阳台下扫垃圾,扔纸团等视其具体情况,扣1—3分。

三、日常言行表现。(10分)

1.寝室人员与检查寝室人员和工作人员无理取闹,拒绝检查人员检查的,扣10分。

2.在上课时间内,不遵守作息时间,在床上睡觉的扣5分/人。检查人员劝说后对检查人员置之不理的扣5-10分。













十七、“文明寝室”、“美好寝室”评比办法

一、评比细则

“文明寝室”

1.根据每天寝室检查人员对各寝室的评分,计算出学期均分。其中男生各寝室达到55分以上(含55分);女生各寝室达到56分以上(含56分)。

2.寝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寝室不能参评“文明寝室”:

1)寝室成员中有受到各级各类违纪处分者。

2)在寝室安全检查中,发现寝室内有私藏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

3)寝室成员中有在寝室抽烟,乱扔烟头,经教育批评不改的。

“美好寝室”

1.寝室卫生(5分)

干净:

1)地面干净。地面无垃圾,床底无垃圾,垃圾桶干净无垃圾。

2)桌子干净。桌子上无灰尘、污水,柜子干净,无灰尘。

3)墙面干净。寝室内墙贴瓷砖的地方无污渍,门外两边墙砖部分无污渍,走廊护栏内墙瓷砖部分无污渍。

4)门干净。门内外无灰尘,门上横眉无灰尘。

  整齐:

1)物品摆放整齐。空床上物品、桌上物品、洗刷物品等摆放整齐。

2)地上鞋子摆放整齐。

3)其他物品摆放整齐。

  气味:无异味。

2.寝室文化(5分)

1)总体印象:寝室设计布局合理、健康典雅、积极向上、室内环境整洁、舒适、美观、有内涵。

2)个性设计:寝室的设计是否有个性、有特色。

3)文化氛围:能否体现本寝室的文化内涵。

4)温馨度:寝室的布置是否适合居住、休息。

二、评选办法

学生处依据以上标准进行初评,初评后会同相关处室审核,完成复评,提交校长办公会通过。

三、评选要求

     在评选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定;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按期完成。









十八、“文明学生”、“德能双优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办法

为倡导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和良好的学风、班风、校风, 促进我校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文明学生”评选标准:

1.自觉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班级争创文明班级活动中表现突出。

3.服饰整洁,注重仪表,不留怪发,不带首饰,男生不留长发。

4.说话和气,文明用语,待人有礼貌,不讲脏话、粗话。

5.积极参与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6.其它符合评选条件的。

当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评选“文明学生”实行一票否决

1.受到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者。

2.拒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的。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4.在寝室抽烟,乱扔烟头,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

发生其它影响学校声誉事件的。

 “德能双优学生”评选标准:

1.品德优。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思想品德高尚,意志品质坚定;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修养,热爱专业,具有敬业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礼貌,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

2.技能优。自觉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参加各项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活动和职业技能比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知识运用能力,文化知识水平良好,专业技能水平优秀。

3.年度操行总评为优秀等次,上学期被评为“文明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担任班级和班级以上职务,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热心为同学们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深得同学们信任,在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帮助同学及构建和谐校园等方面切实起到带头和表率作用,年度操行总评为优秀等次,上学期被评为“文明学生”。

 三、评选要求

1.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考评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注重职业技能,不得简单地以学习成绩代替其它条件。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发动学生民主推荐,并倾听授课教师以及班主任的意见。“文明学生”每学期评选一次,各班按在班学生人数30%择优推荐。“德能双优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按在读学生数的20%进行推荐。其中“优秀学干”1名,其余为“德能双优学生”。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不坚持标准、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被评对象资格,并对相关当事人通报批评。

4.严格程序,自下而上,层层把关。被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集体要在班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被推荐为“文明学生”、“德能双优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均要认真填好相关登记表,按要求报学生处,经学生处会同教导处、团委等相关处室初审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确认。

5.在学校评选的基础上,推荐产生省、市、县“德能双优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市“德能双优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在二年级及以上班级产生。














十九、学生处班级考核细则(20分)

项目

分数

细则

备注

寝室卫生

8

1、基准分6
2
、寝室卫生分为三个等次,一等8分,二等7分,三等6分,男女生寝室按一定标准划分等次。每个等次按班级男女寝室数的比例乘以相应的等次分数,男、女寝室成绩合成为班级最后得分。

寝室安全管理

4

1、基准分:2
2
、在寝室检查中发现有管理刀具、易燃易爆、乱扔烟头等违禁物品2次及以上,每次扣0.25分。
3
、学生翻越寝室围墙、夜不归宿、在寝室留宿他人的一次扣0.5分,二次以上(含二次)扣1分。
4
、学生不服从管理员管理,威胁管理员,每次扣0.25分。
5
、在寝室喝酒、打架斗殴、发生群体性事件每次扣0.5分。

班级安全管理与校纪校规执行

4

1、基准分:2
2
、《班主任工作手册》中学生处要求在班级宣传安全教育并做记录的,安全教育记录不全的,每次扣0.25分,没有记录的的每次扣0.5分。
3
、班主任未积极配合学生处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班主任不在场的,每次扣0.1分。
4
、班主任未及时上交《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的、不全的,每次扣0.25分。班级安全小结未交的扣0.25分,骑机动车辆上下学、外出住宿生、艺体生手续不齐全的扣0.5分。其他要求上交的材料未及时上交,每次扣0.25分,未上交的每次扣0.5分。
5
、班级发生打架事件未及时处理的,或处理不积极的,每次扣0.5分,未配合学生处积极处理学生矛盾的,每次扣0.25分。

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2


1
、积极参加学生处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加0.25分,未参加的,每次扣0.25分,设奖活动中取得奖项的每次加0.5分。
2
、一学期完成学生处布置的黑板报,加0.5分,未完成的,每次扣0.25分。

附加分

2

基准分:1
1
、好人好事1人次加0.25分,加满为止。
2
、安排参加检查寝室卫生的班级加0.5分。
3
、其他临时性任务的,每次加0.25分。

二十、开云电子体育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违纪学生应以教育为主,处分违纪学生本着教育与处分相结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深入细致调查,做好处分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第三条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视情节轻重、认错态度,给予下列之一处分:(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开除学籍。

第二章   违纪处分的具体内容
第四条  违反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处分:
    1.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代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者。
    2.确系受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好者。
第五条  违反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重处分:
    1.拒不承认错误者。
    2.在调查中提供伪证,造成调查困难者。
    3.打击报复、威胁恫吓他人者。
    4.同时触犯多条校规者;在本校曾经受过处分者。
    5.指使、挑唆或伙同他人打架斗殴、煸风点火,向别人提供凶器、扩大事态、知情不报、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勾结校外人士来校滋事的。
    6.集体(团伙)违纪的组织者。

第六条   旷课者(含上课、早晚自习,一天按10节计),按下列情况给予处分:

1.一学期旷课1-20节,由班主任令其在班内检讨,教育无效者给予警告处分。

2.一学期旷课21-50节,给予警告处分。

3.一学期旷课51-70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一学期旷课71-89节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一学期旷课90节以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条  考试舞弊者:

考试违纪作弊(含协同作弊),所考学科以零分计算,并公布于众,情节严重或两次以上者(含两次,指在一学期内),除以零分计算外,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八条   传播不良信息者:

1.对传阅、传播黄色书籍、录像、淫秽品者,给予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情节严重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2.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循国家和学院关于网络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违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九条   翻越围墙者:

第一次班级通报批评,并记录;第二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给予记过处分,以此类推,直至开除学籍。

第十条   外宿、留宿者:

住校生在校外住宿或带非住校生在寝室留宿者(未经老师和管理员同意),初次通报批评,累计两次给予警告处分,累计三次或屡教不改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由此引起的后果,责任自负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凡住校生深夜外出且夜不归宿者,第一次给予记过处分,第二次留校察看,第三次开除学籍。

第十一条   下河游泳、洗澡者:

学生在校期间严禁下河游泳、洗澡,初犯者给予警告处分,累计二次给予记过处分,以此类推,唆使、鼓动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学籍,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十二条   顶撞教职工者:

1.不服从老师管理,顶撞老师,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2.侮辱、谩骂、殴打老师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第十三条   吸毒、吸烟、酗酒者:

    1.携带或吸食毒品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学生在校期间不准吸烟,禁止酗酒,违犯者予以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十四条   赌博者:

学校严禁学生赌博,违规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邀赌、窝赌者加重处罚。

第十五条   偷窃、抢劫、抢夺、诈骗者:

1. 偷窃、抢劫、抢夺、诈骗公私财物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及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至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经常偷拿他人财物,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3.窝脏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4.团体作案,为首者加重处罚。

第十六条   故意损坏公物及他人财产:

1.在墙上蹲脚印,用尖器在桌椅门窗上乱刻画者,责令予以复原、维修,并处以一定的罚款。

2.价值在50元以内,除按价赔偿外,给予警告处分。

3.价值在50元至100元,除按价赔偿外,给予记过处分。

4.给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造成严重损失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   打架、斗殴、肇事、伤人者:

1.参加打架斗殴,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警告处分。

2.致他人轻伤及重伤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并移送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私藏钢管、管制刀具等凶器者,或为打架提供凶器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4.打群架为首者、组织、策划者加重处分。

5.在校外打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6.引校外人员在校内打架,未造成后果者,给予记过处分;造成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7.对于违犯国家法律,有犯罪行为的,除送交司法部门处罚外,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8.打架双方已平息,再次挑起事端者,从重处分。

9.打架致他人受伤,除给予校纪处分外,打人者要支付被害人的全部医疗费和营养费等费用。

第十八条   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后果者,经教育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章   学生违纪处分程序及善后工作

第十九条   学生违纪事件发生后,所在班级、班主任及其它知情者有责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学生处认真调查学生违纪事实,对拟定处分的学生进行教育,端正其态度,并根据学生错误情节的严重性,学生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条   对违纪学生实施处分,应迅速及时。在违纪事实调查清楚后,一般应在一周内做出处理决定。对违纪学生的处理结果,可以在全校予以通报。

第二十一条   处分的具体程序

1.学生违纪事件发生后,班主任要积极协助学生处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应以书面形式提供违纪学生日常表现材料,要求违纪学生如实填写违纪记录表,并代表班级提出书面处理建议。

2.警告及以上处分由班级将学生违纪材料及处理建议报学生处,并配合学生处根据学生违纪事实及学校学生违纪处理细则有关规定,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3.学生处拟定处分决定,宣布对学生的处分结果。在公布处理意见前由班主任通知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告知处分结果,做好必要的思想教育。处理结果在学校学生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  处分期间学生的管理

1.建立受处分学生的管理手册,学校为受处分学生确定帮扶老师,受处分的学生每月至少写一次思想汇报,主要汇报自己近期的思想认识、悔改表现以及今后怎么做。

2.班主任、帮扶老师每两周至少找学生谈话一次,学生处定期召开一次受处分学生会议,对受处分学生的思想表现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3.学生受处分一般时限为六个月,学生受处分后,经考察确有进步,可予以撤销处分。

4.凡学生受处分期间,不得评优评先,不得享受奖学金。

第二十三条   撤消处分的具体程序

1.由受处分的学生本人向班级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处检查受处分学生的违纪手册是否填写完整。

2.受处分学生需填写《学生撤销处分申请表》经学生所在班的班委会、任课教师讨论同意,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交学生处审批。

3.经学生处审查核实,认为符合撤消处分条件者,可以撤消处分。撤消处分的决定由学生处以公告形式公布。同时学校撤销其在学校备案的处分材料并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4.学生在毕业时仍未能撤销处分的,违纪处分决定和相关违纪材料一并汇入学生个人电子档案,并放入高一级学校录取档案。学生综合素质考核为不合格,不予毕业,只发给结业证书,不予推荐应征人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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